根据《关于申报湖南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8〕33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湖南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申报范围
根据我校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附件1),按一级学科申报,分国内一流建设学科和国内一流培育学科二个类别。
二、认定与遴选方式
(一)国内一流建设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B+及以上的学科,经学科申报,可直接报送到省教育厅认定。
除直接认定的国内一流建设学科以外,学校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B的学科中自主推荐1个学科申报,推荐的学科必须符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湖南“一带一部”、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五个100”工程、精准脱贫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等。
(二)国内一流培育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B、B-及C+的学科,可直接报送省教育厅认定。
三、认定与遴选程序
(一)学科申报。学科填写《申报认定学科简况表》《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附件2、3),提出“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申请。所有申报材料须一律进行脱密处理。
(二)学校审查。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重复性、规范性,并报送省教育厅。
(三)材料公示。省教育厅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公示,对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四)认定与遴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的学科分别进行认定与遴选,提出“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建议名单。
(五)结果公布。对建议名单按程序进行审定后,省教育厅正式发文公布“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名单。
四、工作要求
相关学院、学科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客观真实:
(一)各申报学科成员与其他申报学科成员不得重复。至申报之日,已调离本单位的人员、尚未正式调入本单位的人员及外单位兼职人员,一律不得作为本单位人员填报。申请直接认定为国内一流建设学科和国内一流培育学科的,其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须为该学科参加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时的成员(有变化的须提供专门说明)。
(二)申报材料中涉及项目、论文、成果、奖励等的,只填写本单位在职在编教师的情况。各申报学科的项目、论文、成果、奖励等材料原则上不能交叉使用,凡涉及不同学科合作的,必须提交书面说明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关于项目,只统计2014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期间新立项的项目,时间以立项批文上的时间为准。2014年以前立项但在研的项目不得统计入内。表格里面涉及到成果的,凡是没有表明署名排序的,均只填写作为主持单位、人员获得的成果。写了署名排序的,按实际情况填写。关于学科方向带头人,学科方向1、2、3表格...,里面的“学科带头人”指的是“学科方向带头人”。
(三)申报材料包括:人员变动说明、《申报认定学科简况表》、《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各一式12份。
简况表及建设计划任务书须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格式:简况表、建设计划任务书分别以“学科名称+简况表”“学科名称+建设计划任务书”命名。
请于2018年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校“双一流”建设办公室(12教407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31-84638211;E-mail:147934633@qq.com。
附件:1.我校参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一览表
2.申报认定学科简况表
3.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
湖南农业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