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促进跨学科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双一流”建设经费的使用绩效,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关于全面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意见》《湖南农业大学“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第二批“双一流”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类型
(一)按照资助额度分为:
(1)重点项目。旨在聚焦国家和区域重大需求,培育一批多学科协同、综合性的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和平台,参与学科一般在3个及以上,资助金额不超过60万;
(2)引导项目:旨在重点扶持发展潜力较好,符合未来发展趋势、能发挥引导示范效应的项目。其中,创新人才培养类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科学研究培育类项目不超过30万。
(二)按照项目内容分为:
(1)创新人才培养培育项目:主要包括“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含研究生教育)培育项目,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研究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国家级教育教学项目的培育。
(2)科学研究培育项目:主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自然科学奖、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技术发明奖、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专利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青年科学奖”等全国性的科技奖励项目和湖南省科技奖励项目的培育。
(3)产学研平台培育项目:主要包括“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基地、中心的培育。
本次创新人才培养培育项目只设立引导项目。产学研平台培育项目只设立重点项目。科学研究培育项目设引导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引导项目培育湖南省科技奖励或项目,重点项目培育全国性的奖励或项目。
二、 申报学科范围和条件
1.此次项目申报应以《湖南农业大学关于全面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意见》(湘农发〔2017〕4号)和各学科建设方案为主要依据,除产学研平台培育项目限品牌学科申报外,其他项目面向我校所有学科申报。
2.适当向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2020年学校拟新申报学位点和2020年接受专项评估的学位点所在学科倾斜;
3.本次申报每个学科限报3项,重点项目最多推荐1项;
4.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一般应是学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引导项目原则上是学术骨干以上人选;
5.目前已主持或参与两个“双一流”建设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本次不得申报。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主持和参与项目不能超过2项。
三、 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10月10日前,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关于全面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意见》和各学科建设方案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申报书(见附件2)、论证页(活页)(见附件3)。
2.学院推荐。10月15日前,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论证和审议学科申报项目,并将学院推荐项目的汇总表(一式一份)、申报书简装版(一式三份)、论证页(活页)(一式三份)报送“双一流”建设办公室(12教407室),并将电子版(以“项目申报书/活页—牵头学科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发送至“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3.通讯评审。10月25日前,聘请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通讯评审。
4.会议评审。10月3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和有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建设内容、经费预算、仪器购置等进行充分评议,结合通讯评审结果,遴选出立项名单,审议投入经费额度。
5.学校审定。11月5日前,学校审定立项学科名单和经费。
6.签订项目任务合同书。11月15日前,通过立项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启动论证会,并签定建设项目任务合同书。
四、 项目实施与评估
1.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为两年。建设期结束,学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绩效考核,评估与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学校是否对该项目继续资助的重要依据。
2.学院应加强对项目申报和实施的组织领导。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情况将作为学院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报送材料联系电话:0731-84638211。
附件:1. 2018年第二批“双一流”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2.湖南农业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申报书
3.湖南农业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论证页(活页)
湖南农业大学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