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新增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为加强新增学位点导师队伍建设,决定开展2013年新增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遴选的条件及范围
1、严格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办法》(湘农大[2013]22号)的规定的原则与条件进行遴选。
2、本次导师遴选均以一级学科申报和评审。
二 、导师遴选的要求及时间安排
1.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各学位点领衔人、学位点所属学院教授委员会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推荐符合条件者参加本次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湘农大[2013]22号文件规定,审核申报者材料并推荐。学院审核
2.申报及遴选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1)6月10日前:各有关学院、学位点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学习《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办法》(湘农大[2013]22号)文件,布置2013年学位点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
(2)6月11日—6月15日:各有关学院汇总各学位点推荐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并召开院教授委员会会议,严格按学校导师遴选条件和要求,对申报者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导师申请表》(附件1)、附件材料以及《申请者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等统一报研究生工作处。
(3)6月16日—6月30日:完
(4)7月4日—7月10日:校学科评议组专家进行评审。
(5)7月11日—7月1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核,张榜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后,学校发文公布。
3.申报评审费
导师申报费按“学校和申报者个人共同承担”的原则,由学校和申报者共同承担。个人承担部分的标准为:外单位人员申报兼职博士生导师1000元/人、硕士生导师500元/人;本校教
申报费主要用
三、其它事项
(1)本次原则上不受理校外人员申报学校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对个别科研成绩特别突出且所在单位确能提供研究生培养条件的申请者,在申报前,需向学校提供签有单位意见的个人申请报告和单位推荐书,并经申报学科专业所在学院院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批同意后再按校内人员申报研究生导师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如果通过了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则需在学校发文前划拨10万元以上科研经费到学校科技处作为申请者指导研究生的科研经费。
(2)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希望各相关学院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者参加本次导师的遴选。
(3)相关表格及附件材料请在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下载。
附件:
1.《湖南农业大学2013年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2.《2013年湖南农业大学申报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附件材料目录》
3.《2013年湖南农业大学XXX学院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特此通知
二Ο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