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透视:内涵、问题与对策[1]
朱玉成 周海涛
摘要:认为当前的研究生教育供给结构、供给制度不适应我国社会需求结构转换升级的需要是导致供需错配、结构失调等问题的根源所在。一是在教育机会供给上,研究生教育机会供给滞后于需求,引发“供给不足”与“需求无应”矛盾;二是在教育产品供给上,研究生人才供给与需求错位,导致“一职难觅”与“一才难求”并存;三是在教育制度供给上,研究生教育制度供给滞后于需求,存在“体制遗留”和“误用工具”问题。指出要推进研究生教育领域供给侧改革需抓住教育供给方式转变、教育供需衔接调整、教育管理制度改革三个着力点,通过改善结构、制度层面的有效供给,破解局部研究生教育结构失衡、供需错配的困局,构建、塑造和强化我国研究生教育长期稳定发展的新动力。
关键词: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供给;供需平衡
作者简介:朱玉成,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高等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875;周海涛,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北京 100875。
近年来,对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府高层密集发声,学界产业界热议。虽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原本针对的是经济领域,但是若将这一改革新理念、新思路迁移到研究生教育研究之中,一样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适切性和实用性。因为与经济领域相类似,研究生教育领域也出现了诸多结构性问题和深层次瓶颈:①随着供给与需求结构的变化,不少高校尤其是地方院校,由于盲目布局、重复建设,也出现了“产能”过剩问题;②由于人才培养脱离市场需求,产生了既有显性(找不到工作),也有隐性(学非所用、高知低就)的人才“库存”问题;③特殊国情决定了现阶段我国研究生教育存在着财务“杠杆”问题;④当下高等学校无论是制度规制成本、资源获得成本,还是管理运行成本都相对较高,直接影响办学的效益;⑤高校受自身软硬件条件约束,在专业发展战略、研究生课程建设、产学合作上存在“软肋”和“短板”[1]。
一、研究生教育中的供给侧与两个“结构”概念
推进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先应该弄清楚谁是供给侧,谁是需求侧。供给侧属于研究生教育中政策、制度、资源、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方,其主体通常包括政府、高校以及其中的教育管理者和教师[2]。接受服务、消费产品的一端则为需求侧,研究生教育需求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①置于办学市场中理解,研究生教育供给的是教育机会、产品与服务,那么需求方就是高校的大学生,当然家长也可看作是间接的需求方。②置于劳动力市场中理解,研究生教育供给的是各类人才及教育产品,那么需求方就是社会、就业市场和用人单位。需求侧改革是针对购买、消费一端的改革,其主要手段包括加大研究生教育投资、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刺激研究生教育消费等;供给侧改革则是针对供应、培养一端的改革,强调调整供给结构和提高供给质量,包括创新研究生管理模式、优化研究生培养结构、培育研究生专业特色等。
对于研究生教育领域的结构性改革,国内理论界仍有很多不同的解读,比如结构性改革到底是“调结构”还是“改体制”?实际上,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提法包含了两个含义不同的结构。第一个结构指的是研究生教育的供需结构,由于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局部领域出现了结构失衡、供需错配的问题,这就需要进行研究生教育专业结构、层次结构、类型结构等方面的“结构调整”。后面一个结构指的则是研究生教育的体制改革,即“结构性改革”(structural reform)。从供给侧来探究我国研究生教育存在的问题,可以发现供给侧最主要、最核心的问题是体制瓶颈。因此,研究生教育的结构性改革说到底就是体制的改革,是用体制改革的办法来解决研究生教育供需结构调整的问题。如果我们在理解时把这两个“结构”概念混淆了,就会用“结构的调整”代替“结构性改革”[3]。在我国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供给侧”只是改革的切入点,“结构性”是改革方式,“改革”才是核心命题,三者内在地体现出“结构调整是目标、制度变革是手段、推进改革是保障”的逻辑关系。
二、研究生教育中的结构失衡与体制瓶颈
必要性考察是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逻辑起点,它事关要不要改革,哪里需要改革,改革的方向与程度等一系列问题。从问题的角度来看,我国研究生教育深层次的问题不是源于单纯的管理职能转变滞后或供需结构调整失灵,而是两者在不同层次的多元叠加。这些问题交织在一起,导致我们很多时候对问题的根源从一开始就诊断失误了:有些是高校内部落实自主权不力的问题,我们把它归结于高校治理失灵,原本应该继续推进高校主体性的发展,政府监管的手却重新伸了进来[4];有一些是研究生教育供需结构的错配问题,我们把它归结于供需总量失衡,推出了错误的总供给扩张或总需求刺激政策,这样做不仅没有有效缓解矛盾,反而加大了结构失衡的风险。
1.机会供给滞后于需求,引发“供给不足”与“需求无应”矛盾
从研究生教育供需结构来看,我国研究生教育是一种典型的“二元市场”:从入口即教育机会供给看,研究生教育是“卖方市场”;从出口即人才供给看,研究生教育已经趋向于“买方市场”了。在机会供给层面,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主要问题是机会供给的专业结构、类型结构和需求结构的不匹配问题,而不是简单的供需总量失衡。我国研究生教育机会供给从总量上看不存在大的问题,但是在结构上存在着品种、规格、质量等无法有效满足需求的问题。当前的研究生教育机会供给能较好地满足普通受众的“排浪式”消费,但适应国内迅速变化的优质化、个性化需求的能力不足[5]。
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不同个体的研究生教育需求日益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高移化的态势,以粗放型为主的旧供给体系已经明显滞后于新的发展形势。从这个意义上看,我国研究生教育原有机会供给中趋同、缺乏个性和吸引力、脱离消费者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做法,都亟须从契合需求侧要求的角度予以矫正。如果无法有效解决供给层次和质量的问题,单纯依靠“大水漫灌”式地增加研究生教育供给,只会进一步加剧研究生教育结构失衡的局面[6]。当然,所有上述问题并非都能在院校层面得到解决,研究生教育改革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联合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力量,破解大量操作上的技术难题,甚至还需要社会意识和文化层面的配套改变。
2.人才供给错位需求,导致“一职难觅”与“一才难求”并存
研究生教育对人才培养结构的调整,宏观上要看国家的总体战略,中观上要看经济结构的发展,微观上供需结构的重心转移通过就业市场对研究生的需求变化反馈至位于供给侧的高校。尽管我国拥有数量庞大的研究生教育系统,但对人才的市场需求普遍关注不足。一方面,虽然一所高校、一个专业的就业情况会影响到研究生生源的变化,并最终影响到学校的生存、专业的消长。但由于高校和市场之间的信息错位和时间落差,这个反馈需要滞后一段时间才会显现出来[7]。尤其在研究生教育还是稀缺资源的情况下,多数高校还没有真正从源头上重视来自就业市场的反馈。这种供需的错位和滞后使得一部分传统模式下培养的研究生无法适应“互联网+”和“工业4.0”等新就业形式的需求,大量高校和企业对新型人才虚位以待却“一才难求”,出现“结构性缺失”;与此同时,旧有供给扎堆又造成校际间人才过度竞争甚至恶性竞争,毕业生进入社会后“一职难觅”,引发“结构性浪费”。
另一方面,随着研究生教育扩招,地方院校就业压力倍增,然而许多院校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却是向上提升教育层次。这些本应以就业为价值取向的院校纷纷模仿少数精英型公办高校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使得自身与传统研究型高校之间的分界日益模糊,出现了“异体同构”的现象[8]。地方本科院校研究生培养的这种过度的“学术漂移”有时反映出的是一种集体性的短视行为,少数高校固然可以置人才定位和社会需求于不顾,但倘若所有的高校都固守某一种模式而日益趋于同构,场域中的主体将从哪里去寻找自身存在的合法性?近年来,国家一直在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分类和转型,但从实际效果来看,高校的分类定位设想并没有完全实现。如何有效调整高校研究生培养结构和规格,避免因供需错位带来资源浪费和社会问题,已经成为一项紧迫任务。
3.制度供给滞后于需求,存在“体制遗留”和“误用工具”问题
当前,国内研究生教育领域已经基本形成了一个清醒的“共识”,就是我们的一些研究生教育制度已滞后于现实的发展需要,迫切需要创新研究生教育制度供给。但同时亦容易步入一个改革的误区,即管理者容易把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解为通过政府主导或者由行政计划来调整研究生教育结构,如由政府制定标准对研究生教育的过热专业、过剩领域进行控制和清理,把“产能”切掉;或者靠行政干预,由政府选定某些研究生教育领域和专业进行政策和资金扶持。这就变成是政府去“调结构”了,就有可能走到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反面。从理论上看,依靠政府手中的行政工具更有效率,可以较快地实现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的目标。但实际上,这种方式的效果并不好,在运行中暴露了很多问题,比如难以有效界定研究生教育供给不足或者产能过剩的标准,出现用非常简单的方法“一刀切”等等[3]。
这里的根本症结就在于政府无法准确判断什么是好的研究生教育结构,所以调整后的结构往往并不是最优的。这就导致以政府管控和计划为主的结构调整方式往往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而且可能会带来与过去研究生教育需求侧管理同样的问题。研究生教育的供需结构调整固然离不开政府的参与,但政府的这种参与,应该是在反映研究生教育资源稀缺程度的供需信号引导下通过高校自主来实现的,是与社会和市场配置研究生教育资源的方向一致的。政府对微观层面的过度关照,无论是在供给侧还是需求侧,都可能诱发研究生教育结构的扭曲,从而与结构性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驰[9]。归根结底,这种具体决策还是要留给高校自己,留给掌握信息更多的受教育者。
三、推进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举措
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一方面要充分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综合特点,从宏观层面制定破解供需矛盾、体制瓶颈的系统路径,以供给结构、体制环境的改善来释放新空间;另一方面也要把握不同领域、层次供给侧结构性问题的要害,从微观层面梳理改革的具体措施,针对不同问题采用不同工具进行对口治理、综合治理。既要充分发挥高校自主办学的主体作用与市场参与调节的基础作用,提供更多“引领性”“精准性”和“有效性”的教育供给,也要有效发挥体制改革的引领、撬动和催化作用,推动政府主动“放权、赋权”与高校合理“接权、用权”协同发展。
1.调整供给结构,统筹“提高质量”与“优化组合”的关系
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终还是要落到供需结构调整上来。化解我国当前的研究生教育供需矛盾,需要充分发挥高校自主办学的主体作用与市场参与调节的基础作用。从这个角度理解,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涉及两大任务:①扩大有效供给,就是要“补短板”,针对不同的研究生教育短板实行精准供给。哪些是短板?从地域看,中西部地区是短板;从专业看,交叉学科、新兴专业是短板;从特点看,个性化、特色化供给是短板。这就要求我们有针对性地进行精准供给,通过对原有研究生教育供给结构的多样性改造和衔接性升级,实现教育类型的“补缺口”、财政供给的“去杠杆”、教育管理的“降成本”和人才培养的“效能提升”。只有研究生教育供给侧完成了转型升级,实现了精准的供给、有效的供给、创新的供给,才能真正实现办人民满意的研究生教育的目标。②清理无效供给,就是要“去产能、去库存”。去产能、去库存要两手抓:一方面,要对过去一个阶段研究生教育“井喷式”扩张形成的冗余供给进行调整,大力压缩原有供给体系中无法匹配需求侧特点的低端供给、无效供给,改革和完善各种研究生专业、学位授权点等的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和市场对研究生教育供需的调整力度,通过引导过剩产能结构转向和供给侧减量,将一部分研究生教育资源从产能过剩、增长空间有限的领域释放出来,为效益高的、供不应求的研究生教育领域输送更多的资源,达到与需求侧相适应的新水平。
2.优化供需衔接,破解“供给失衡”与“需求错位”的矛盾
我国研究生教育一直没有停止过改革,可是结构失衡却仍然是顽疾,原因主要在于多数改革都是从研究生教育供需某一侧单方所作的决定,供给与需求处于各自为政的“二元分割”状态。破解研究生教育供需失衡的“牛鼻子”在哪?在于供需衔接机制。一个良好的研究生教育供需衔接机制可以使需求侧的信息能够被充分地释放、被准确地理解、被及时地回应,从而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找到对接点,实现在教育理念上互信、在教育信息上互通、在教育合作上互动、在教育双赢上互融。一方面,我国需要推进研究生教育的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对接、培养方式与学生特点对接、学位证书与资格证书对接、普通教育与在职教育对接,使研究生教育的专业结构、培养层次既能适应当前需求,也能满足社会长期发展的需要。也就是说,只有疏通好了研究生教育供需衔接的中间环节,才能有效打开研究生教育供需的两侧。另一方面,健全国家、地方和院校三级研究生教育专业监测、预警、调控机制。研究生教育专业结构调整的前提是拥有大量真实有效的信息,我国亟须打造全国性的研究生教育的专业信息平台和人才数据库,收集研判研究生教育的专业和人才供求状况,引导高校办学和考生选择。鉴于研究生教育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一个较长的周期,研究生教育供需预警和调控机制需要充分考虑这个时间差,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系统性和长期性。
3.推进体制改革,把握“厘清边界”和“放管结合”的平衡
研究生教育具有生产力和上层建筑的双重属性,一方面必须从生产力的角度进行分析,另一方面又必须从上层建筑的角度加以认识。从上层建筑的角度分析,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持续发展和转轨升级离不开系统的、高效的研究生教育制度供给。当前,我国政府仍然控制着研究生教育的一系列重要决策,这与经济领域中政府不再干预企业日常决策形成了鲜明对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改革和经济领域的特殊市场化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结合这些改革的成功经验,我们认为,政府在研究生教育的供需结构改革中只能起一个指引和扶持的作用,具体的工作主要还是要靠高校、社会和市场来做。政府的责任在于扫清障碍,建立有助于提升效益的制度,在研究生教育出现巨大波动的时候用总需求管理平滑它,而不是直接操控研究生教育供需市场、干预高校日常事务和组织“调结构”。一定要避免对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的过度管理而走上计划经济或者需求侧管理的老路。近年来,国家先后推动了研究生教育领域的“管办评”分离和“放管服”改革,其根本指向都在于调整权力结构,扭转政府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过多插手微观决策的习惯。当然,政府对研究生教育的“放手”不是简单的“甩手”,政府也需要切实履行好自身应负的责任,在保障研究生教育公共服务、维护高校竞争秩序、纠正“市场失灵”、调动社会资源投入研究生教育等方面筑梁托底[10],守住那些“市场管不了、大学做不了”的应该管的领域。至于部分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的研究生教育空白领域,则要引入社会的第三方组织,通过适度地把政府治理权转变为中介组织、专业学会的协调权或专业权来增强研究生教育治理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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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朱玉成. 政府职能转变视角下的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J]. 高等教育研究, 2016(8): 16-21.
(选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8年第3期)
[1]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研究”(编号:AFA120006)